※ 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协调局机关工作,组织贯彻执行局机关各项工作制度;负责文秘、信访信息、联络接待、车辆管理、会议组织、保密保卫、综合协调、督查督办工作。
 负责人:张志刚
 联系电话:8787218

  二、计划财务科(审计科)
  负责编报、审批年度财务收支预算及财务决算,开展财经纪律检查,对专项资金拨付及使用进行检查监督;负责局机关的财务管理;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审计工作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制定年度审计计划,审核局直单位的财务收支和会计决算,指导全市林业系统内部审计;研究全市林业发展战略,编制全市林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制定全市林业年度发展计划;负责林业重点工程项目的立项和审报工作;编制全市年度林业生产计划指标,负责全市林业统计和招商引资工作。
  负责人:郭福仁
  联系电话:8787068

  三、植树造林科(市绿化委员会办公室)
  宣传林业方针政策,制定全市植树造林规划;组织指导全市的植树造林工作和全民义务植树活动,指导商品林的培育和管护;对全市造林育苗工作实行行业管理;指导全市造林业务,负责造林绿化的检查评比、表彰奖励工作;指导基层林业站的建设和管理;抓好退耕还林和三北防护林工程建设工作;承担市绿化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负责人:吕祥成
  联系电话:8787128

  四、林政管理科
  组织指导监督全市森林资源保护和林权证发放工作;协调处理林权、林地争议;负责占用、征用林地的初审;负责征占用林地费用的征收与管理工作;负责林政案件的查处工作;负责全市木材运输证、木材经营及加工厂点的木材经营加工许可证发放工作;负责一般野生动物驯养、繁殖及经营许可证的发放工作;负责全市木材检查站管理工作;组织指导全市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监测及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保护和开发利用;指导森林和陆生野生动植物及湿地类型自然保护区的建设与管理,监督管理全市湿地保护工作;负责林业法律、法规宣传工作。
负责人:岳为工
  联系电话:8787148

  五、资源管理科
  研究制定全市森林资源的规划、标准、规程和制度,并组织实施;组织编制全市森林采伐限额;参与编制森林经营方案;检查指导伐区作业调查设计;负责各类作业设计成果的审核;审核、发放《林木采伐许可证》;负责林业资源统计工作。
  负责人:崔 德
  联系电话:8787028

  六、国有林业管理科
  研究制定林业经营、产业建设发展规划,协调指导多种经营、木材综合利用工作;负责全市森林采伐管理和更新造林的设计、审批、检查、验收工作;负责全市林区道路养护和森林公园管理工作;研究制定林业经营、产业建设发展规划、协调指导多种经营、木材综合利用工作;编制全市森林经营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伐区检查验收工作;做好全市封山育林工作。
  负责人:李贵财
  联系电话:8787133

  七、人事劳资科
  负责机关、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职称聘任、劳动工资及统计工作;负责全市林业系统职工队伍建设工作;负责全市林业安全生产工作;负责系统内工作人员考核培训工作。
  负责人:刘仁华
  联系电话:8787098

  八、科技教育科
  组织建立林业科研、技术推广和技术监督体系及信息网络;负责林业科技成果的初审、申报及推广应用;负责林业科技信息服务工作;参与系统内新上生产项目的论证;负责组织指导全市林业教育工作。
  负责人:宋荣涛
  联系电话:8787255

   九、党群工作部(组织部、宣传部、工会、团委、老干部办)
  负责局直属单位领导班子的组织和思想作风建设;负责系统内干部的考察、考评工作;负责后备干部的培养和管理工作;负责党员的管理工作,做好发展党员和非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工作;负责党员的统计和党费收缴工作;负责系统内精神文明建设;负责全局离退休人员的管理与服务工作。
  负责人:陈勇
  联系电话:8790936
  
  十、工会
  工会组织代表职工的利益,依法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并组织会员开展活动。
  负责人:陈勇
  联系电话:8790936

   十一、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
  贯彻执行国家、省森林防火工作方针、政策和法规,组织协调并指导监督全市森林防火工作;监督检查各级森林防火责任制的落实情况;掌握火情动态,制定扑火预备方案,组织扑救森林火灾;负责重大森林火灾的调查处理;负责森林防火专业队伍培训和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工作;承办市森林防火指挥部的日常工作。
  负责人:韩兆恩
  联系电话:8787055

  十二、纪检、监察机构
  负责机关及直属单位的纪检监察工作。
  负责人:杨景飞
  联系电话:8787078

   十三、佳木斯市林业森林公安局
  负责佳木斯市境内的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刑事案件的侦察,林区治安案件和林业行政案件的查处及森林公安行政管理工作。对全市辖区内七家森林公安派出所进行业务领导检查、监督。对已构成森林刑事案件侦查完结后,分别在案发地向所在市、县人民检察院提请批准逮捕和移送审查执行并享有县级公安机关的治安处罚裁决权。
  负责人:李旭良
  联系电话:8790870

   十四、佳木斯市湿地保护管理局
  负责佳木斯市境内的湿地保护、管理及指导工作。
  负责人:姜志生
  联系电话:8783199

国家天然林保护
中国林学会
中国绿化网
主办:佳木斯市林业局
                   地 址:佳木斯市中山路育林胡同68号   邮 编:154007  
                   电 话:0454—8787218         传 真:0454—879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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